中大教授悉尼男校偷拍斷正遭停職 跪地求饒獲有條件釋放返港
- 社會關注兒童保護 跨國執法待完善 從更廣泛層面看,此案凸顯跨國兒童保護案件的執法困境。
- 事件曝光後,中大校方已立即啟動調查程序並對該名教授作出停職處分。
- 據瞭解,該教授在被捕時不斷強調自己「一時糊塗」,並多次向在場師長及警員道歉,但警方仍依涉嫌違反兒童保護法例將其帶返警署扣查。
- 雖然犯案者已離境,但澳洲與香港之間有司法互助協議,若正式落案起訴,可透過引渡程序要求嫌犯返回澳洲受審。
香港中文大學一名教授潛入澳洲悉尼男子學校偷拍遭當場逮獲,犯案時更喬裝成學生模樣試圖掩飾身分,被識破後當場跪地求饒。事件曝光後,中大校方已立即啟動調查程序並對該名教授作出停職處分。據悉,該教授日前在澳洲警方有條件批准下已獲釋返回香港,但後續法律程序尚未完結,兩地執法機關正協調後續處理事宜。此案不僅重創中大校譽,更引發教育界對學術人員品德監管機制的深切關注。
喬裝學生潛入校園 犯案過程離譜
案情顯示,該名中大教授於本月上旬利用學術休假期間前往澳洲,並選擇悉尼北岸一所著名男子中學作為犯案目標。消息人士透露,犯案當日該教授刻意穿著與該校學生相似的校服款式,揹著雙肩背包,並將頭髮梳理成年輕人模樣,企圖混入學生群體中。由於該校為傳統男校,校園保安一向以為嚴謹,但犯案者利用放學時段人流眾多的空隙,成功尾隨學生隊伍進入校園範圍。
進入校園後,該教授並未立即行動,反而在操場及走廊遊走近一小時,觀察學生動向。據目擊者描述,其舉止異常,不時拿出手機對準正在更衣或淋浴的學生,行徑引起一名體育教師警覺。當該教師上前查問時,犯案者起初試圖以「參觀校園」為由蒙混過關,但言詞閃爍、神情慌張,最終在教師要求檢查手機相簿時情緒崩潰,當場跪地求饒,並承認偷拍行為。
校方保安人員隨即趕至現場,並在該教授手機內發現大量偷拍照片及影片,受害者多達數十人,年齡介乎十二至十八歲。由於事態嚴重,校方立即報警處理,澳洲警方迅速到場將其拘捕,並扣押其電子設備作進一步鑑證。據瞭解,該教授在被捕時不斷強調自己「一時糊塗」,並多次向在場師長及警員道歉,但警方仍依涉嫌違反兒童保護法例將其帶返警署扣查。
中大校方火速停職 強調零容忍立場
事件經澳洲媒體披露後,香港中文大學於24小時內發表聲明,確認涉事者為該校理學院一名副教授,並已即時暫停其所有教學及研究職務。聲明強調,校方對任何違法及違反專業操守的行為採取零容忍政策,並已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徹查事件。中大發言人表示,雖然案件發生在境外,但基於教職員行為守則,校方有責任確保學術人員的專業品德符合社會期望。
據中大內部人士透露,該教授在學術界頗有名氣,主要研究領域為生物資訊學,曾獲多項研究資助,並指導多名博士生。其突然的違法行為令同事及學生大感震驚,有學生表示難以相信平時「和藹可親」的教授會涉及如此嚴重的罪行。校方已安排心理輔導服務,支援受事件影響的學生及教職員。
此外,中大已主動聯絡澳洲當局,要求瞭解案件詳情及後續法律程序。校方法律顧問指出,由於事件涉及兩地司法管轄權問題,處理流程相對複雜,但中大承諾會全力配合調查,並根據最終調查結果採取進一步紀律行動,包括可能終止聘用合約。教育界人士認為,中大反應迅速,有助減輕事件對校譽的衝擊,但同時暴露本港大學對教職員境外行為的監管存在灰色地帶。
澳洲司法程序未完結 有條件釋放惹議
儘管案情嚴重,該教授卻在悉尼中央地方法院出庭後獲准有條件釋放,並於日前返回香港。據澳洲法律專家解釋,法院考慮到其初犯身分、認罪態度良好,以及沒有潛逃風險,故批准其以高額保釋金及交出護照作條件暫時釋放。然而,此決定在澳洲社會引起不小爭議,有家長團體質疑司法系統對兒童罪行的寬鬆處理,擔心會向社會釋放錯誤訊息。
澳洲警方發言人表示,案件調查仍在進行中,電子鑑證報告尚未完成,正式起訴決定預計需時數週。雖然犯案者已離境,但澳洲與香港之間有司法互助協議,若正式落案起訴,可透過引渡程序要求嫌犯返回澳洲受審。不過法律界人士指出,引渡程序繁複且耗時,加上兩地法律對偷拍罪行的定義及刑罰存在差異,實際執行難度甚高。
該教授返港後行蹤低調,未有回應傳媒查詢。據悉其家人已聘請資深律師團隊作法律準備,並可能以精神狀態為由作抗辯。有消息指,其家屬曾試圖接觸受害者家長尋求和解,但遭到拒絕。澳洲校方則強調,將全力支援受影響學生,並檢討校園保安措施,防止同類事件重演。
教育界反思監管機制 境外行為難規管
此案在香港教育界投下震撼彈,多間大學校長級人員私下表示事件「極度遺憾」,並要求檢視現有教職員行為守則。現時本港八大院校對教職員操守的規管,主要集中於校園內及與學生相關的活動,對於教職員在私人時間及境外的行為,往往缺乏有效監察機制。有資深學者指出,隨著學術國際化,教授經常到海外交流或休假,大學應考慮將境外行為納入操守審查範圍。
香港教育專業人員協會發聲明,強烈譴責任何侵害未成年人的行為,並呼籲各大學加強入職審查及定期品格評估。聲明特別提到,應建立跨院校黑名單機制,防止有問題的教職員轉校任教,保障學生安全。不過,有法律學者提醒,任何監管措施必須平衡個人私隱權,避免過度乾預教職員私人生活。
此外,事件亦引發對學術權力濫用的討論。該教授在學術界地位不低,其行為令人質疑是否存在權力傲慢心態。有研究生透露,部分教授在學術界「呼風喚雨」,缺乏有效制衡,容易產生道德風險。教育評議會建議,應設立獨立監察機構,處理涉及教職員操守的投訴,並賦予實質調查及懲處權力。
社會關注兒童保護 跨國執法待完善
從更廣泛層面看,此案凸顯跨國兒童保護案件的執法困境。隨著網絡及交通便利,犯罪分子更容易跨境犯案,但各國法律標準不一,執法合作存在障礙。兒童權利關注組織指出,偷拍兒童在某些司法管轄區可能僅屬輕罪,但在其他地方卻是重罪,這種差異容易被不法分子利用。
有議員表示,將在立法會提出質詢,要求政府檢討與其他地區的司法互助安排,特別是涉及兒童罪行的案件。他們認為,香港作為國際城市,應在保護兒童方面擔當更積極角色,包括推動區域性合作機制。保安局回應指,現時已有機制處理跨境罪行,但會因應案件發展檢討是否需要強化。
與此同時,家長群組在社交平台熱烈討論事件,有人擔心類似案件可能在本地上演,要求學校加強保安。有中小學校長表示,已提醒教職員提高警覺,並檢視校園開放政策。專家建議,學校應加強學生安全教育,教導他們識別可疑人物及保護私隱的方法,形成全方位的防護網。











